國務院頒布新規劃要求加強衛生信息化建設
發布時間:
2018-08-08
國務院頒布新規劃要求加強衛生信息化建設
文章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近日,國務院發布《“十二五”國家自主創新能力建設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引導創新主體行為,指導全社會加強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加快推進創新型國家建設。“規劃”總結和分析了我國自主創新能力建設的基礎與面臨的形勢,明確提出了“十二五”期間國家自主創新能力建設的指導思想、建設目標和總體部署,從加強科技創新基礎條件建設、增強重點產業持續創新能力、提高重點社會領域創新能力、強化區域創新發展能力、加強創新人才隊伍建設和完善創新能力建設環境等方面作了具體部署。
在提高重點社會領域創新能力部分中,“規劃”對醫療衛生領域信息化建設提出要求,一要加強醫療衛生公共服務技術能力建設。推進醫療衛生信息化,完善國家、省和地市三級衛生信息平臺。推進公共衛生、醫療服務、醫療保障、基本藥物和綜合管理等業務應用系統建設。加快臨床信息資源庫與數據庫建設,促進相互關聯與整合。建立城鄉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和電子病歷資源庫,提高臨床路徑實用性和電子化水平。推進醫療衛生服務先進適用技術、裝備和系統的研發、產業化,并加快推廣應用。二要推進醫療衛生技術基礎能力建設。加強基礎性衛生信息標準研發,統一衛生領域術語信息標準和代碼標準,研究制訂公共衛生和醫院信息化功能規范及業務流程規范。研究制訂適應業務需求的數據標準、交換標準和技術標準及臨床決策知識庫。推進中醫藥標準建設和中藥質量認證。建立和完善重大公共衛生、傳染病和高等級生物實驗室監測預警體系。
“規劃”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要加強組織領導,完善支持政策措施,保障資金投入,強化監督評估,確保規劃的順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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